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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点击:2532次

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6〕73号),充分调动企业人才培养动力与积极性,提升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22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验区实际,拟举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现将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宣传准备工作,积极选拔、组织职工报名参加8月28日市级竞赛组决赛并于8月24日前上报参赛人员报名材料区级竞赛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人:张磊、张博

联系电话:86552325

   箱:jycjc201@126.com

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郑州航空港区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2018年8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组织协调实验区本次职业技能竟赛,现成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2018年度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织委员会下设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竞赛内容

(一)参赛范围

郑州航空港区内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实验区内企业,具有竞赛所含工种的相关单位职工。

(二)项目设置

按照实验区企业实际情况及技能竞赛项目设置要求,分市级竞赛组和区级竞赛组。

市级竞赛组:电工、焊工、叉车司机、西式面点师;

区级竞赛组:工业机器人操作、激光打标、CNC治具架设、CNC数控编程。

本次竞赛考核含理论水平测试与实际技能操作水平考核。比赛现场提供必备机器设备及工具,其他如有需要请自备。

三、时间安排

市级竞赛组与区级竞赛组依区内实际状况分时间段举行。

(一)市级竞赛组

市级竞赛组分宣传发动、初赛选拔、决赛、总结表彰4个阶段。

1.813日至819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等方式广泛宣传,激发企业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2.8月20日至8月24日为初赛阶段,区内相关企业在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各相关企业内部举办,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预选赛,确定进入决赛人员。

3.8月28(预计)为决赛阶段。8月24日前各企业上报参赛人员名单各企业参赛人员每个项目不超过三人将《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和《参赛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版统一报送竞赛领导组办公室。每位选手提供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提交身份证、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

4.8月29日(预计)总结表彰。由郑州航空港区技能竞赛领导小组进行总结、评比,举办表彰活动。

(二)区级竞赛组

区级竞赛组分宣传发动、初赛选拔、决赛、总结表彰4个阶段。

1.10月15日至11月4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等方式广泛宣传,激发企业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2.11月5日至11月15日为初赛阶段,区内相关企业在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各相关企业内部举办,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预选赛,确定进入决赛人员。

3. 11月27日至11月28日(预计)为决赛阶段。11月16日前各企业上报参赛人员名单。各企业参赛人员每个项目不超过三人。将《技能竞赛报名表》和《参赛人员汇总表》纸质、电子版统一报送竞赛领导组办公室。每位选手提供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提交身份证、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

4.11月28日(预计)下午总结表彰。由郑州航空港区技能竞赛领导小组进行总结、评比,举办表彰活动。

四、表彰奖励

(一)技能竞赛分八个项目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奖励一万元,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八千元、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五千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竞赛设优秀团队奖3项,颁发奖牌。

(三)竞赛设优秀组织奖2项,颁发荣誉证书。

五、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本次竞赛考核含理论水平测试与实际技能操作水平考核。参赛者单独完成任务。参赛顺序均由现场抽签决定。开赛十五分钟以后,选手不得入场,按自动弃权处理。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提出休息、饮水、上洗手间等要求。由于外界原因(无法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操作时,选手有权提出,经裁判长核实情况,时间另计。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竞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各参赛队的领队和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三)监考员、评委须知

1.核对选手准考证、身份证,检查参赛序号等。

2.检查现场配备的工具等。

3.第一次信号发出后,选手有2分钟时间的准备工作。第二次信号发出后,选手方可进行比赛。结束信号一发出,立即终止比赛。

4.在比赛过程中,应监督选手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具体考核要求参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赛项规程》

5.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6.选手在操作过程中不得串位,不准接受任何的协助和参谋。如发生此类情况,监考人员应立即制止,但监考人员不得干预选手的正常操作。

7.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不得串位。选手在操作过程中有违反比赛规则的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如实记录备案,供评分参考。

8.比赛结束选手清理比赛现场的卫生后方可离开。

9.在比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如突然发病等),监考员应立即向裁判长反映,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六、裁判组织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市内行业专家组成竞赛技术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技术与评判工作。

七、申诉与仲裁

(一)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二)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三)选手申诉均须在规定时限(竞赛结束后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四)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附件: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员汇总表

                 郑州航空港区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2018年810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docx

附件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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